12月17日下午,二一八大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小兵主持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二一八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会上,刘小兵同志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全面深入、形象生动的解读,与会人员仔细听、认真记。
刘小兵指出,新版《条例》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在2016年7月制定的问责条例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即体现为:突出政治性,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强化精准性,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提高规范化,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力求实效性,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刘小兵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
随后,进行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 通过学习,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加深了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担当意识。今后要把条例规定融入到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刘小兵对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认真对照《条例》明确的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11种情形,逐条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