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永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带领环保局、工信局、政府办主要负责人来华浩轩公司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行情况,华浩轩公司相关领导陪同。
为了全面落实咸阳市和永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华浩轩公司于12月19日11时紧急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响应,采取了芳构化装置降低30%生产负荷、烷基化装置停运、装载系统任务减少30%、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运车辆运输物料、锅炉生产负荷降低30%等应急措施予以应对。12月21日,为了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公司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催化剂再生时间,停运锅炉和装置,利用此时间段做好催化剂再生,即全面应对了重污染天气,又为下一步装置运行打好了基础。
王飞在检查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后,对公司积极的应对举措给予了肯定,他要求华浩轩公司要高度重视环保管理工作,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全力抓好生产经营,为永寿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