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才华及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到华浩轩公司检查工作,华浩轩公司班子成员陪同检查。
刘才华一行深入到华浩轩公司生产装置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了解一期芳构化提质增效装置运行情况,到切片包装车间现场查看均四甲苯产品生产情况,听取华浩轩公司一期芳构化装置技改生产试运行情况介绍,随后召开座谈会。华浩轩公司财务部门详细汇报了公司“外储产品被盗用”案件进展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及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刘才华对华浩轩公司“外储产品被盗用”案件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一是华浩轩公司要加强和代理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督促代理律师加快案件后续工作的推进;二是要高度关注此案中被告与相关合作方的债务关系,争取在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取得更多的经济权益;三是要密切关注因其他案件原告对被告所拥有的工业土地保全查封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华浩轩公司作为第二顺位查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刘才华强调,华浩轩公司要高度重视法务工作,要切实做到有制度流程、有主管领导、有业务主管部门、有专业法务工作人员,强化公司的合规管理及生产经营风险防控,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集团安全环保部要求华浩轩公司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各项具体工作,对公司所有的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彻底排查,做好冬季“三防”和“四全”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